建筑施工企业监理资料管理(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目录和整理顺序)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
1、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1)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
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提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并在第2条写明“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因此,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好监理资料,不但是监理工作的需要,更是责任所在。监理资料是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工程的工期越长、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监理资料就越多。
4、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3)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发布时间: 202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