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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索赔策略(建筑施工企业索赔策略包括)

 

浅析建筑施工企业索赔策略及措施?

1、坚持友好协商的立场。在工程项目索赔中,友好协商的方式往往比尖锐对抗的形式更易解决争端,任何一方想在谈判中以凌厉的攻势压倒对方,或者一开始就企图用仲裁或诉讼的形式解决索赔问题,结果常常会事与愿违。灵活处理索赔。

2、积极开展索赔工作的总结、研究,增强工程索赔意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实施索赔,做好索赔工作,就可以为施工企业争取到应得的补偿,获得更大的利润。所以,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并做好索赔工作。

3、施工索赔的含义和特征施工索赔是在合同履行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价款与工期补偿的要求。索赔一般有三个特征:①索赔是双向的,既有承包方的索赔也有发包方反索赔的可能;②只有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③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4、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或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因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5、发包人违约引起的索赔。有两种情况:发包人未按期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未按期支付进度款。南京某医院(简称发包人)修建住院部,南京某建筑公司(简称承包人)中标承建,承包人计划将地下室开挖的松土倒在需要填高修建停车场的地方。但由于承包人内部原因迟延提供施工场地125天,开工日期由该年的3月28日拖延至 8月3日。

6、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建筑业经济效益普遍低下,有些企业几乎难以维持,这就使得施工企业对经济效益十分敏感,迫使他们采取“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的策略。

施工企业怎样有理有据地索赔?

1、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等各种外部条件;以及承发包双方项目管理、认识错误等内部因素,还有第三方因素等的影响,容易发生承发包一方、双方违约或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引起经济费用损失和工期损失,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

2、反之,如果方法得当,技巧高明,一些看来似乎很难索赔的项目,也能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因此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做到有理、有据、按时外,掌握好一些索赔的技巧是很重要的。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签证工作“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

3、- 工程加速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导致承包人额外开支,因此提出索赔。- 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或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无法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等,引起的索赔。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报价策略?

1、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类别、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策略。而所谓的获得较高利润的报价策略,就是在报价时选择高利润的报价方式。

2、支付条件良好或能够早日结账的项目,其报价可适当降低。前者如政府项目或银行项目,后者如项目的开办、场地平整及土方开挖等。(2)预计工程量会不断增加的项目或设计图纸不明确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以多获利润。

3、投标报价策略研究强调环境适应性和针对性,旨在指导企业在复杂竞争中,以最优方式获得工程。策略选择需依据投标文件,考虑项目特点、施工条件等,结合企业优势和劣势,制定出最有利的报价方案。策略种类多样,包括高利润报价、低价竞标等,需灵活运用。

4、建筑工程投标报价方法与策略1 不平衡报价法此方法是指在工程项目预算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子目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影响投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的索赔管理?

索赔是施工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控制工程成本,增加施工收入,实现开源节流,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渠道。索赔的含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积极开展索赔工作的总结、研究,增强工程索赔意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实施索赔,做好索赔工作,就可以为施工企业争取到应得的补偿,获得更大的利润。所以,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并做好索赔工作。

施工企业做好索赔工作,研究承包方的索赔问题已成为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减少效益流失的重要议题。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索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涉及变更的索赔:任何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设计变更,由于项目管理人员思想意识不清晰,认识不到索赔的重要性,造成索赔不及时或遗漏,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影响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由于索赔而引起纠纷日益增多情况下,本文对扬子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索赔因素和事件进行了总结,从业主方管理的角度对索赔预防与处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工程索赔的主要形式 索赔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行为。

可以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施工索赔的原则与程序?

施工索赔程序如下: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监理工程师于28天内给予答复。

施工合同索赔程序如下: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索赔报告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日内报出。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工程索赔的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14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建筑工程承包人怎么索赔可得利益,如何处理索赔?

索赔可得利益是承包人的单方行为,必须依靠证据支持,故承包人必须注意收集和固定证据。索赔可得利益,承包人至少应当证明二个事实:发包人违约行为和可得利益损失数额。对于违约行为,证据包括合同书、施工图纸、工程师指令、会议纪要、签证等。

承包人经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在上述情况下,承包人除了可索赔已完工程价款、退场费用、已付货款及退货费用外,还可索赔合同解除给其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常见的可得利益损失有以下几种:生产利润损失。这类损失多与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的买卖合同有关。在这类合同中,买方所买的设备或原材料是用于生产的,如果卖方不交货、所交付的设备或原材料不合格或迟延交付,必然会耽搁买方的生产,给买方造成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

“预期可得利益索赔”,是指因为发包人或承包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另一方本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增值的利益不能实现和取得,承包人或发包人向违约方提起的赔偿损失主张。

向发包人追索预期可得利益。这些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项、约定的利息或违约金,以及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赔偿。综上所述,工程索赔中承包人的预期可得利益,是基于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旨在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补偿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确保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预期可得利益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已完工程价款:承包人已完成部分的工程应得价款是基本索赔内容。 退场费用:合同终止时,承包人因撤场产生的费用,如设备拆卸、人员遣散等。 已付货款及退货费用:承包人已支付的材料、设备等费用,以及因合同终止退回供应商的费用。


发布时间: 2024-11-07